第104节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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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黄迎婉一下子专业对口了,连连打包票。
  可当她做好第一个玩偶的时候却皱起了眉头,手里的招财兔怎么看都缺点什么,好像少了灵魂。
  黄迎婉无措地看向顾途,却在看到对方面容的一瞬间眼睛亮了。
  接下来半个小时,她飞快做了一只简易版的招财兔。
  兔子虽简洁,但一双懵懂的桃花眼戳人心口,一下子让人心都化了。
  佛千回盯着招财兔,向来挑剔的他罕见地点了点头。
  回忆至此。
  黄迎婉拿出两枚刚做好的钥匙扣递给了顾途二人。
  顾途将黑色绳结的招财兔留给自己,白色的递给佛千回。
  黄迎婉不经意间瞥到了佛千回头发上的金镶玉发簪,她顿了顿,愣住了。
  顾途见状,还以为是哪儿没做好,便问黄迎婉。
  佛千回抬眸,取下发簪拿在手中,指腹磨拭着上面的纹路。
  黄迎婉赶忙摇头:“不是!我是觉得这枚发簪太漂亮了!比我做过最满意的发簪都好看!”
  佛千回阖眼,气息变得柔和。
  顾途露出了餍足的笑,他也觉得自己审美好。
  出了活动室,佛千回道:“小黄的手艺挺不错的。”
  顾途:?
  他摸了摸脑袋:“你之前不是说黄迎婉的手工不怎样,除了发财兔,捏出来的手办都不怎么好看吗?”
  佛千回揉了揉太阳穴,轻笑:“人总有看错眼的时候。”
  傍晚,工人们下工了。
  他们吃完工地为他们准备的晚饭,带着工地发的一斤半粮食回家。
  张四树就是工人之一。
  张四树拎着一斤半大米,背着三斤水回家。
  水壶是家里的,壶上面的背带是母亲前天晚上特意给他缝的。
  为了方便他上工,家里搬到了溪柳村附近的一个山洞里。
  除了他们家,这片山洞住了十几户。
  张四树刚回家,孩子在外面等了他多时了。
  “爸爸!红薯汤!”
  张四树让孩子先进山洞,他也跟着走了进去。
  大锅里热水正沸腾,母亲一边帮他缝明天要穿的布鞋,一边对他道:“红薯好吃,就是量太少了,光那根茎就有半斤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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